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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服务企业职责范围(二)
2019-02-28    来源:政工科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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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2-28

检察官服务企业职责范围(二)

民事行政监督

 

一、针对企业不服人民法院关于民事、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、裁定,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的优先受理,对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,依法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;

二、对企业已经生效的民事、行政执行活动进行监督,通过调阅法院卷宗,重点审查是否有违法查封、冻结、扣押等侵犯企业财产的行为,督促法院尽快改正;

三、对行政机关违法履行职责、不正当履行职责进行监督,对行政执法部门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依据等方面进行清查重点调查收费依据是否合法,收费管理是否规范,行政审批是否及时;

四、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,审查行政机关有无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情形,及时做好犯罪线索移交工作

五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,对于可能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违背公序良俗等行为,及时提出建议及意见,减少企业法律风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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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政工科